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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关于继续执行档案调阅“预约制”的公告  
 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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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,我市仍处于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,为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,确保档案调阅业务有序开展,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,我馆将继续执行档案调阅“预约制”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服务时间

上午900-1100,下午1300-1600,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及调整公休日除外)。

      二、服务地点

长宁区宋园路10号。

三、预约服务

办理档案调阅业务,可通过馆微信公众号——上海城建档案进行咨询、预约,预约成功后根据提示于约定时间前往现场。如未事先预约的,原则上不提供办理服务。

四、大厅采取人员限流措施

为最大限度降低交叉传染风险,同一业务只能一位办理人进入大厅,对大厅内办事人员人数总量采取限流措施,确保办事人员即办即走,不扎堆、不聚集、不逗留。

五、进入大厅相关要求

办事人员进入大厅需正确佩戴口罩、体温正常,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(以“场所码”显示时间为准)。配合工作人员的现场查验,并扫描“场所码”。无法使用智能手机扫码的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可出示本人身份证,由工作人员查验相关健康信息,并登记身份信息后通行。

六、办件需携带的材料要求

为避免出现因材料漏带、缺件等导致无法当场受理,造成不必要的往返,建议办事群众赴大厅前事先根据《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利用规定》(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查阅)核对需携带的材料是否准备齐全或电话咨询。

因疫情防控给大家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!我们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,动态调整档案调阅办理服务措施。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!

 

咨询电话:62707688*271

(周一至周五9:00-11001300-16:00,法定节假日除外)

微信咨询预约途径:上海城建档案--城档声音--档案利用咨询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

    20221012